人文视野中的法哲学研究/贡太雷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8 08:39:11   浏览:908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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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视野中的法哲学研究

贡太雷

摘要:以宏观的人文视野来解读法哲学,揭示了神话、宗教、希腊悲剧与法哲学的关系;并由此对中西法哲学观进行了比较研究。

关键词: 人文视野 法哲学

法哲学从根本意义上是人类对要求过秩序生活的精神理念的反思,是作为个体或共同体的人对自身生存的负责——面对世界的无限性、将来的未知性,作为有限的人要求安定的努力。即理解过去,预测将来,实现当下。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哲学的思考也就是人对如何过好秩序生活的思考。
一、神话与法哲学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都有各自的神话,但它们有着共同的东西;不管是东方的女娲,还是西方的诸神都体现了人类“不自觉的虚构”,是人类面对一个客观现象而没有能力理解同时又非理解不可,于是流传些故事来说明。如果不借助相关的虚构故事来满足自己的知性需要,就只能生活在未知的恐惧之中。【1】
在世界的初期,由于人的能力有限,便极想借某种东西与大自然沟通以求内心的安宁。因为自然若是无法沟通的、非人性的,那么脆弱的人类将无所适从,这就是神话的功用,也是为什么东西方哲学的前端都是自然哲学的原因。当时人的行为的尺度就是合乎自然,顺守自然;因此当时的法哲学思想也只能从自然中寻求,人的正确生活就是自然地生活。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说过:“自然是一切存在之目的,之终极,之首善所在……城邦是自然成长的产物,人因其本性而成为趋于城邦的造物”。【2】 当然这一点也引发了后来的“社会契约”的思想。在东方,《周易》的基本原则就是观察自然规律,安排人的言行。《尚书》中提到的“洪范•九畴”,从自然材质谈到人类属性,从天象规律谈到政务规划,然后推出至高理想——皇极,以此作为国家的指导原则;亦即人群组成国家是为了体现绝对正义。
由此,神话是各民族用来说明自身起源的方式之一,它建构了某种象征意义上的原型,深化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一定意义上解释了人的欲望;这都是从神话中学到关于人的东西。可以说法哲学作为一种关注人自身生存发展的理性建构,从神话中取了最初的动力。
诚然,有了神话的说明,人们对于世界上各种怪诞的事情就可以理解,可以在现实中安定。神话展现了人类对永恒的向往,从中发展出生命的普遍的永恒的层次、寻求世界的真实和正义。这就提出了现实中的人如何生活的问题,也就涉及到了宗教。
二、宗教与法哲学
如果说法哲学解决了现实的人生存问题,是理性的或是科学的;那么宗教则关注人类的永恒,是完全信仰的。近代以来科学发达,人们推崇理性至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都对宗教有一些批判;但必须说明的是,某些宗教题材超越了理性所能判断的范围。歌德就说过:“知解力高攀不上自然,人只有把自己提到最高理性高度,才可以接触到一切物理和伦理的本原现象所自出的神。”【3】而且宗教本身也有一种独特的威力,堕落的受苦受难的人往往借此来提高精神价值。从这一角度看,宗教已经和哲学达到了同一层次;宗教与法哲学在对待“人之为人”问题上两者是相容的。
“倾向神的理性只管在变化发展中的活的事物,而知解力只管它所利用的、已成的、凝固的事物”。【4】宗教属于神的理性范畴;法哲学则关注现世的,强调人的理性生活。宗教的诉求比法律更高,要求的是更完美的人格表现;宗教考虑的是全人类,而法律侧重于个体的独立、完善与安定。宗教有种超越性,指出了人之不完美,这必然对法律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和提升作用,让后者更加完美化,因为后者往往迁就于社会本身结构和其内在困境。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法哲学具有了宗教情操,尤其西方宪政思想大都有着神圣的超越性背景。考文说过:“美国宪法合法性、至上性以及对它尊崇的要求,同样奠基一个共同的、已经确立的基础上,即人们深信有一种高于人间统治者的意志。”【5】在法哲学发展史上,斯多葛派提出了不同于亚氏的“自然正义观”的“自然法”——人类通过上帝赐予的理性能力和诸神一道,直接参与这种秩序建构。
法哲学的这种宗教情操,是对人及其制度的超越性的、神的正义的一种反映。柏克曾说过:“有一种东西并且只有这种东西恒久不变,它先于这个世界而存在,并且也将存在于这个世界自身的组织结构之中,它就是正义。这种正义起源于上帝驻留在每个人的胸中”。【6】纵观西方政治发展,一以贯之的正是这种超验的宗教维度的法哲学思想:在中世纪,当一个统治者下令行上帝禁止之事,一个基督徒有义务采取消极的不服从;在改革时期,这一宗教情操又增加了理性标准,而上帝是最高理性;在近代不管是洛克的思想还是康德的理论,都承认对自主领域的公开确认与保护,这是上帝的法律即理性和自然法都说明了它的正确性。
三、悲剧与法哲学
法哲学让我们在政治共同体内有自主、自由、安定,生活的价值;文学则给予生命以安慰与同情,指导我们融洽生活。在能让人生活得有尊严、生活得高尚方向上,法哲学与文学便有了共通之处,尤其希腊悲剧对法哲学更有意义。
在西方法哲学的源头上可以看到希腊悲剧。莎士比亚说:“戏剧的目的在于:
为自然鉴镜,为道德照见自身的相貌,为当时代映出其状态迹印”。【7】 从希腊悲剧中可以看出希腊人对于宗教、社会、国家、个人、政治、战争究竟抱有何种态度。在古希腊人宗教里对于人与神的界限是不分明的,而希腊悲剧又恰恰在于展示:神谕昭示出人的命运,人越挣扎,就越陷入罗网,是一个无可避免的悲局,这就让我们感到命运是人的主宰;但是另一面它也展示了万能的命运不仅控制人也管理着神,连神也不能违背,就连普罗米修斯这位先知之神也得承认。【8】但如何解脱呢,索福克勒斯认为,这个世界是被一些神圣的法则所规范的,这些法则的存在将是永久的;尊敬它们,是最上的智慧,是避免厄运的最好保障。而且它把宗教与道德连接起来,凡是人类不善的行为,都是神所不能容忍的,都要受到神的处罚。【9】
希腊人的人生观念、政治生活在悲剧中得以完美体现:在悲剧中,希腊人首先解释什么是一个快乐的和完全的人,并认为这样的人必须有健全的身体和健康的灵魂;认为秩序与和谐是善的品行,而骄傲为极度的自满、野心为非分的希望,都是希腊人所痛恨的,是为神所不容的。善和美是人类的两大理想,这样悲剧就有了社会教化作用。亚氏认为,“悲剧是模仿一个严肃而本身完整的行动……以剧情引起怜悯与恐惧之感,借此达到此等情绪之净化”。【10】黑格尔对亚氏的格言作了新解释:“在单纯的畏惧和悲剧的同情之上还有和解的感情,这种感情是悲剧通过永恒正义的景象而提供的,永恒正义有绝对的权力来处理各种片面的目的和情欲的相对合理性。”【11】这样,悲剧的内部矛盾的最大化最后由永恒的正义或超越主人公的片面正义之上而达到和解。
在悲剧中,我们看到了两点:一是人即使是面对着无穷的宇宙或各种人生的无奈时,还是要坚定地活下去,这是因为人的内在有一种尊严。二是悲剧是冲突的矛盾集中化,而各种矛盾又是各个人物自己的正义观体现,其冲突解决只能由永恒正义来和解。所以,悲剧中展现了人的尊严也揭示了某种永恒的正义,这当然也必然对法哲学在方法上和内涵上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四、中西法哲学观的比较
法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政治哲学,两者的目的都在于追求现实共同体的善,都在于解决现世的人与人的问题。下面的论说将建立在法哲学等同于政治哲学的基础之上。
不管我们说西方“法治”,还是中国“人治”或“仁政”(梁启超语),我们都必须首先了解中西政治哲学、法哲学的发展路径。西方与中国的文化起源,都是以自然哲学为开端,而后转为关注人自身的哲学;都以神话解决了人的起源问题。可不同的是西方后来由宗教来解决人的未来,通过来世来安定现世的人;而中国却发展了某种伦理道德来解决之。西方承认人的人性和神性,以神性来指导人性;而中国尤其儒学发展的伦理首先抛弃了神,“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以礼乐安定人间秩序,以礼乐协调人际情感,以祭祀祖先作精神依托;对于人的将来,孔子认为人性向善,通过不断学习而达到人生的目的。即“人之性”,“人之道”,“人之成”。
从宗教上看,若以某种宗教派别来看,中国是不存在宗教的,中国人自古都不敬畏鬼神,鬼神只是我们用来完成我们目的、价值的手段罢了。但若谈及宗教情操,东西方是有共同之处的:西方宗教表现了人们对于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是一种对于超越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12】在中国儒学则强调伦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适当距离的实现。儒家首先讲自我,即一个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然后到人我互动,强调礼法与情义——法是基本规范,礼则是较高尚的安排;而且礼又必须扎根于人的情感,即“仁”——自觉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可以抉择但必须对自己的抉择负责;承认自我与他人之间有密切而对等的关系,由此展开情与义,人才达于至善,“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达到圣人。
此外,东方哲学观是乐观的,相信可以靠人自身努力、人与人的关系协调逐渐达到人间太平。而西方从人神两分观开始直到现在都认为,人只有通过理性也唯有通过理性才能逐渐让人世间幸福,而现世终不会是完美的,结果西方的哲学观总体是悲观的。这样,西方的法哲学崇尚神性,崇尚理性,崇尚自然,通过人、“神”两分来建构现实生活;而中国始终(虽然后来受佛学冲击,儒、佛二者经过相互扬弃、消化,但还是未能改变文化的基本思维模式方向)是由现实的人出发,由人与人的关系协调来建构整个社会。因此西方的法哲学是由神的理性和正义而界定人和社会的正义和理性,由来世界定今生;中国的法哲学则是由人出发来解决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建构,不须超验性的证实,相信今生而少谈来世。另外或许重要的是,中国的法哲学不是封闭的,它具有包容性;但缺少理性建构,不反思和记忆自己的传承。
从现实上看,由于中西法哲学思想的差异导致现实中政治与社会发生变革时的情况也迥异:西方的政治、法律已融入个体的日常社会生活,社会在转型时由于其变革受人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的惯性影响会显得平和。中国的社会生活已完全政治、法律化,政治、法律的风吹草动必然带来整个社会的动荡。这或许是中西方法哲学思维方式上最大的差别:一个政治法律社会化,一个社会政治法律化。
法哲学本质上就是政治哲学,是对人、对人与人关系共同体的思考。或许出发点不同,但基于人的共通性,法哲学也应是共通的,毕竟在浩瀚广漠的宇宙中人终有不安、终要寻根、终要对将来有所希望、对现世要求秩序,这正是一切法哲学的应有之义。

参考文献:
【1】《哲学与人生》(台)傅佩荣:东方出版社 2005.98.
【2】《政治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苗力田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28.
【3】【4】《歌德谈话录》(法)爱可曼: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0.183.184.
【5】《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美)爱德华•S•考文:强世功译 三联书店 1997.5.
【6】《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美)弗里德里希:周勇等译 三联书店1997.17.
【7】【8】【9】《西方文学研究》(美)柳无忌:中国友谊出版社 1985.49.58.64.
【10】【11】《西方美学史论丛》汝信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151.162.
【12】《法律与宗教》(美)伯尔曼:梁治平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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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下发“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有关院校:
  为贯彻《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实施国家奥运战略后备人才精品工程,国家体育总局以奥运会四年为一个周期,在全国各级各类体校中开展了“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认定工作。本周期“基地”认定的自评工作将于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开始,现将“基地”认定申报表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申报材料。“基地”认定办法、条件、实施细则以《关于开展“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体竞字(2006)7号)和《关于在“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条件和实施细则”中增设文化课条目的通知》(体竞字(2007)72号)为准。申报表电子表格可在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下载(登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在左侧竞体司专栏内点击文件公告进行下载)。
  联系人:远洋
  电 话:87182036(传真)

  附: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申报表


                           竞 体 司
                    2008年7月10日


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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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填表时间
省体育局审核 (公章)




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制

学 校 概 况 文 字 叙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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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统 计 表
学 校 全 称
是否是国家体育总局命 名 的 基 地 是否是国家体育总局项目中心命名的基地
是否是省体育局命 名 的 基 地 学校详细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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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校 日 期 审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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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奥项 目 人
学 校 占 地 面 积 平方米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教 职 工 总 数 人
学 校 领 导 人数 男 女 平均年龄 研究生 本科生 专科生 高级 中级

教 练、教 师 结 构 人数 学历情况(人数) 职称情况(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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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练 员 培 训

教练员培训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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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得 分 复 评 得 分
教 练 员 论 文

教练员论文发表文字描述
自评结果 总人数 培训人数 比例 复评结果 总人数 培训人数 比 例
%

自 评 得 分 复 评 得 分
训 练 计 划

教 练 员 训练计划文 字 描 述 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检查方法等

自评结果 总人数 检查人数 合格比例 复评结果 总人数 检查人数 合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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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训练设施设备

专项训练场地 平方米 设施设备总值 万元
专业场馆名称 规定面积 实有面积 主要设施设备 建馆时间 是否是重点项目
















自评结果 应有数 实有数 完好率 复评 结 果 应有数 实有数 完好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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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医 务 设 施 设 备

科 研 所 面 积 隶 属 关 系
设施、设备名称 功 能 价值 (万元) 使 用 情 况














科研为训练服务的文字描述(主要描述训、科、研相结合的实例)
自 评 得 分 复 评 得 分
大 纲 考 核

大纲考核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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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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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 送 率

姓 名 项 目 在校训练年限 培训教练 输送队别 输送时间















输送率描 述
自评输送率 复评输送率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大 赛 成 绩

姓 名 参赛项目 比赛名称和时间 比赛地点 名次 在校训练起止时间
















奥运会前八名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六名 亚运会前三名
自评结果 人次 人次 人次
复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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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管理

教学常规管理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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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施设备

教学用房面积 隶 属 关 系
设施、设备名称 功能 价值(万元) 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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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 体 评 价 意 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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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质量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 体 评 价 意 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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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效益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 体 评 价 意 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教育教学检查认定评价表

总 体 评 价 意 见

条目负责人: (签字) 组长: (签字)
检查认定时间: 年 月 日
学 校 获 奖 情 况

本周期内学校获上级表彰情况 时 间 获 奖 名 称 颁 奖 单 位




















检 查 认 定 汇 总 表

条目名称 条目分值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统评得分
教练员职称 2
教练员学历 2
教练员培训 2
教练员论文 2
训练计划 6
专项训练设施设备 6
科研医务设施设备 6
大纲考核 4
训练常规管理 6
人才库 4
输送率 20
大赛成绩 40
附加分
合计得分
教师职称 2
教师学历 2
教学常规管理 4
教学设施设备 2
教学得分
受评学校(章)年 月 日 省级体育局或体育院校(章)年 月 日 国家体育总局(章)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关于做好第六轮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续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关于做好第六轮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续工作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2]5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2012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涉及取消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5项。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深化新闻出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管理创新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此轮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将有关情况及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第六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4项:
  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2.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4.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
  下放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5项(由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1.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2.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4.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5.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二、总署分别研究制定了本轮取消的新闻出版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办法(见附件),并将依据相关立法计划,清理、修订本轮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中,针对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总署已专门下发《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新出厅发[2012]3号)。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各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完成制定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措施和实施办法,并报总署相关业务司局备案;要指导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应审批制度及规定,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总署将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四、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依法加强监管,确保相关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不出现管理真空;要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坚决杜绝变相设置缺少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促进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

附件:1.国务院第六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新闻出版部分)的监督管理措施
   2.国务院第六轮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新闻出版部分)的审批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2012年12月11日




附件1
第六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新闻出版部分)的监督管理措施

序号
取消审批项目
监督管理措施


1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期刊出版增刊须由期刊主办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备案证明文件及增刊备案号,凭备案证明文件并按照《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办理印刷、发行等手续;完善对期刊出版增刊编、印、发等环节的管理,将其纳入重点审读及年度核验范围,并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检查,及时查处违规出版增刊(具体措施见《关于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审批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新出厅发[2012]3号)

2
被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按照《复制管理办法》规定,接收或收购的单位必须是现有的合法光盘复制生产企业且符合经营许可范围,须于接收或收购之日起一个月内报所在地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收或收购只读类光盘复制生产设备的,应按照规定办理蚀刻光盘来源识别码(SID码)手续

3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制作单位于接受委托之日起一个月内报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制作活动参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管理

4
设立专门从事名片印刷的企业审批
企业须于设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第六轮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新闻出版部分)的审批办法

序号
下放审批项目
审批办法
1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由市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向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